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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新原力制药有限公司空港生物制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空港生物制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地点:空港新城滨江二路与先锋河周边区块(原金首水泥区块)地块D,东至空地,北至义南横河南侧规划绿带,西至先锋河东侧规划绿带,南至金首水泥权属范围。 建设单位:浙江健新原力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布置。细胞扩增系统增加至8套并新增纳米颗粒合成系统2套,纳米药物制备系统1套等生产设备。技改完成后全厂形成年产细胞治疗制品400批,病毒载体产品220批,质粒产品165批,mRNA产品40批的生产能力。 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2024年3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贾经理 联系电话:18006167487 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验收材料如下 (全本)浙江健新原力制药有限公司空港生物制品技改项目.pdf |